在中國,房屋買賣是需要簽署合同的,合同是雙方達成協議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有時候房屋買賣雙方未簽署合同,這種情況下該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呢?
未簽合同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根據中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當事人未簽訂書面合同,也可以認定有合同關系,只要當事人之間的行為和言論表明其之間已經達成協議,并且對協議的內容沒有爭議的話,就可以視為有效合同。
因此,如果房屋買賣雙方未簽署合同,但是雙方已經達成了協議,并且對協議的內容沒有爭議,那么該房屋買賣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買賣雙方未簽署合同,且雙方之間存在爭議,那么該房屋買賣就無法認定為有效合同。因此,為了避免糾紛的發生,建議雙方在房屋買賣前簽署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