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復雜或當事人對法律知之甚少,請專業律師幫助處理案件,可為當事人找到證據,找到法律依據,提供法律咨詢,規劃解決方案,對當事人自己更有利。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不委托辯護律師的,不會被判處重罪。法院將根據犯罪事實和證據進行判決,如果犯罪嫌疑人經濟困難,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提起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則。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